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保持快速增长******
中新网武汉2月3日电 (梁婷 陈俊 孔祥鹏)记者3日从湖北省科技厅获悉,2022年,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保持快速增长。全省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11698.43亿元,占GDP比重达21.77%,增速10.1%,增速高于GDP增速5.8个百分点,为“稳增长”大局作出贡献。
湖北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增长作为重中之重,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以技术突破引领发展突围。
湖北省科技厅支持五大突破性产业创新发展,组织高分辨率柔性OLED喷印制造技术与显示屏开发、流域性水风光多能互补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等5项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4000万元。同时,围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组织实施轻量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北斗卫星物联网智能监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业互联网超5G网络关键设备研发及应用示范等一批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和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该省广泛开展“春晓行动”,从政策分类指导、涉税精细帮扶、专利加速审查、金融精准服务等方面,推进企业服务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联合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召开省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宣讲会,深入重点企业就申报新要求开展专题调研辅导,组织专家赴黄冈、孝感等地产业园区开展专题辅导。全年共完成五批共计8716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荐报备工作,较上年增加2083家,同比增长31.4%。2022年,湖北高新技术企业预计突破20000家,同比增长37.3%。
2023年,湖北将集中力量实施高企提质增量工程和五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技术创新行动,力争保持规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0%以上增速,发挥“稳增长”主力军作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