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把握“重中之重”,守好“底线任务”******
马若虎
几天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再次吹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冲锋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都要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产业是发展的根基,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这些年,在强农惠农政策推动下,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有力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创业、持续增收。小木耳做成大产业、小茶叶长成大茶“业”、小土豆变成“金蛋蛋”……这些特色产业成功的背后,都是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精心培育,依靠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拧成一股劲,合力让一个个“土特产”闯出了名堂。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以上用于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截至10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达到3270.4万人。未来,随着产业帮扶政策持续落实,产业发展再提速、质量再提升,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过上更好的日子。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摆脱贫困,中华民族千年夙愿。夙愿得偿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成了乡村振兴的前提。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难点之一,在于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中央曾明确,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中央财政将原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续写“后半篇文章”,驻村干部进行选派轮换……种种接力帮扶,把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让他们稳得住、有信心。
有了不返贫的基础,才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把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的帮扶政策衔接好、措施落到位,强产业促增收、多渠道促就业、强基础促安居,让脱贫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成现实。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国上下一道,甩开膀子、笃行不怠,把乡村建设得更美,让乡亲们过更好光景。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