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目录链2.0升级上线 系全国首个超大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
图为北京市目录链2.0。 北京市经信局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陈杭杜燕)记者从北京市经信局获悉,北京市目录链2.0已于今年1月1日0时正式上线。全市80余个部门、16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交通、金融等领域10余家社会机构的数据目录全部上“链”。作为全国首个超大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北京市目录链本次升级依托国内首个自主可控的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开展,实现从底层架构到核心算法的全面自主可控。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介绍,目录链作为“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于2018年10月设计、2019年4月上线、2019年10月“锁链”,经过三年多运行,全市80余个部门、16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交通、金融、电信等各领域10余家社会机构“入链”,链上实时管理目录信息50余万条、信息系统2700余个,支撑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跨主体的数据安全共享1万余类次、数百亿条。
依托目录链,北京市逐步建立起“数据来源可信任、授权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场景用途可监管”的数据管控新格局,在疫情防控、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闭环管理、复工复产、城市运行、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上百项重点应用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成为全市大数据整体工作的“定海神针”。
2022年1月以来,为深化北京智慧城市2.0建设、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北京市启动了区块链先进算力实验平台建设,对目录链的底层架构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自主可控的国产化改造和适配,并在大规模、高性能、跨平台等方面进行了整体优化升级。
据悉,本次升级依托国内首个自主可控的区块链软硬件技术体系“长安链”开展。“长安链”技术团队负责人介绍,“长安链”具备高并发、低延时、大规模节点组网等能力,实现了目录链2.0在架构灵活性、共识机制、数据存储等方面的显著提升,区块链数据查询响应速度达毫秒级。特别是在安全性方面,目录链2.0的框架体系、技术架构及核心组件全部自主研发,采用国密算法和密码机等多重安全防护技术,全面保障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下一步,北京市将依托目录链,结合数据专区等创新模式,进一步探索数据要素可信流通、治理体系高效协同的数据全流程管控与监管机制,健全数据要素评估评价体系,全面提升政企数据融合共用的服务能力,挖掘数据效能,释放数据价值,打造全球领先的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