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公款大吃大喝
狠刹餐饮浪费歪风
餐饮浪费绝非小事,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道德风尚,事关良好作风养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全面节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全面节约战略”在粮食安全中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综合施策,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推动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齐抓共管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制止餐饮浪费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
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同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全党上下坚决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歪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纠治餐饮浪费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层层压实责任,狠刹奢侈浪费歪风,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齐抓共管,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一抓到底。山东省纪委监委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问责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监督台账,作为廉政谈话、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责任落实。
立足岗位职责,督促压实责任。陕西省纪委监委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制止餐饮浪费职责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印发《关于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加强专项监督的工作指引》,紧盯10个职能部门制止餐饮浪费职责履行,明确21项重点内容,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紧盯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协助督促公司党组研究提出一系列制止餐饮浪费具体举措,并纳入公司过“紧日子”、推动降本增效的整体部署中统筹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持续努力下,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问题得到有力遏制,全社会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不断浓厚。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厉行节约的思想根基不牢固、行为惯性没有彻底扭转,公务活动用餐超标准、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时有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抓薄弱环节贯通发力,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集中纠治,强化监督执纪。
及时发现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行为纳入“四风”问题举报受理范围,建立专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江西省新余市纪委监委用好“三公”经费网络监管平台预警信息,实时监测全市“三公”消费动态,2022年以来先后梳理公务接待费用超标、餐饮浪费等问题线索16起,均已按流程转办督办。
强化日常监督。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机关食堂“光盘”行动开展情况、餐饮类经营场所食材浪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2020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交叉互查、专项检查等5000余次,发现问题2000余个。山东省纪委监委在2022年春节和中秋国庆期间组织24个察访组开展交叉察访,发现餐饮浪费问题及时推动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南方电网公司纪检监察组聚焦企业奢侈浪费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对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3136家自有食堂进行规范,并组建五个督导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12个方面30个共性问题,移交问题线索1条。通过专项治理,南方电网公司总部和各二级单位本部2022年食堂成本费用和业务接待费较2020年分别压减5%、10%。
坚持纠树并举,引领节俭新风
纠治餐饮浪费问题,必须纠树并举、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推动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淳朴社风民风,带动全社会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
坚持长效常治。陕西省纪委监委推动省级层面出台《关于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决定》,建立粮食浪费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发布《陕西省餐饮业分餐制实施指南》《陕西省文明就餐健康指南》等,巩固提升“舌尖上的浪费”治理成效。浙江省衢州市试点“公务餐”改革,打通市域范围496家食堂,供干部开展公务活动前在线就近预约,通过制度重塑、流程再造,实现公务“零接待”,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约30%。
加强教育引导。山东省日照市纪委监委在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市民推送廉洁寄语、“山东通”工作提示信息等500余万条,将倡树节约意识与温馨祝福有机融合,营造了廉洁自律、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云南电网公司纪委督促责任部门通过集体承诺、发放“光盘卫士”标志牌、建立黑榜通报曝光等方式,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推动移风易俗。浙江省纪委监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省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推动全省99.6%的村社制定村规民约,自主约定控制婚丧喜庆事宜的餐标,一些地方推出“办酒不铺张”倡议菜单,每桌餐标不超过400元。陕西省纪委监委督促省委文明办在全省持续开展“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推动“文明餐桌”融入村规民约,形成文明用餐新风,充盈文明节俭之风。(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陆丽环)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